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政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及相关单位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论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夯实教师专业基本功,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推进全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四川省第二届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四川省各级各类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二、参赛项目
(一)课程故事讲述
参赛教师自备幼儿园课程故事进行分享,比赛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二)教学活动展示(无生试讲+说课)
参赛教师围绕五大领域进行无生试讲及说课展示(年级、领域均不限),比赛时间不超过8分钟。其中,试讲不超过5分钟,说课不超过3分钟。
(三)讲故事
参赛教师自备幼儿故事,脱稿讲述,比赛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玩教具制作
参赛教师结合比赛现场提供的材料进行玩教具制作,制作结束后依次进行思路分享,其中制作时间不超过90分钟,分享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儿歌弹唱
参赛教师自备儿歌进行弹唱(自行选择乐器伴奏),比赛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儿童舞蹈
参赛教师自备曲目进行儿童舞蹈表演,比赛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参赛要求
(一)提交个人基本信息表。
(二)提交市州推荐汇总表。
四、比赛时间
(一)市(州)组织初赛、复赛
各市(州)须在2024年8月15日前按照规定名额完成初赛、复赛和推荐工作。
(二)省教科院组织决赛
暂定2024年9月初,由四川省教科院在成都组织决赛,各市(州)参赛的选手需前往现场参赛,比赛后公示结果并组织颁奖展示活动。
五、奖项设置
(一)参赛教师个人奖
对参加决赛的教师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人数原则上按参加复赛教师人数的15%、30%和55%确定。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
每名参赛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报1-2名指导教师,对表现优异的指导教师按照参赛教师获奖的等级分别获得“指导教师特等奖”“指导教师一等奖”和“指导教师二等奖”。
(三)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市(州)对本届比赛的组织协调、资料上报、比赛期间纪律管理、推荐选手获奖名次等情况,综合评选优秀组织奖,每个项目评选5个市州。
六、名额分配
各市(州)教科所(院)每个项目按照以下推荐名额数推荐申报。
所含市(州) | 各市州各项目推荐名额数 | 每个 小计 | |
200万以下 | 雅安、攀枝花、甘孜、阿坝 | 2 | 48 |
200万-400万 | 德阳、广安、乐山、内江、眉山、遂宁、巴中、自贡、资阳、广元 | 3 | 180 |
400万-600万 | 南充、达州、绵阳、凉山、宜宾、泸州 | 4 | 144 |
600万以上 | 成都+省教科院直属学校 | 10 | 54 |
合计 | 426 |
七、报名要求
(一)报送时间:2024年8月20日下午5点以前(以邮件时间和邮戳为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送方式:本次比赛仅接受市(州)教科所(院)统一报送。
本次比赛需要网上报送,资料齐全方能取得评比资格。若有缺项,取消评比资格。
1.网上报送:各市(州)统一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2)、个人基本信息表 (附件1);发送至609127317@qq.com
联系人:李隆庆,联系电话:18613225353
2.参评教师只需将本人情况如实填入“个人基本信息表.doc”即可,不要调整各项目排列顺序,也不要对文档格式重新设置。
附件:1.四川省第二届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个人基本信息表
2.四川省第二届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市(州)推荐汇总表
3.四川省第二届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评分指标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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