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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四川省义务教育新课标背景下群文阅读推广与深化研究”第二批子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2 11:51:4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群文阅读理论探索和教学实践研究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四川省义务教育新课标背景下群文阅读推广与深化研究”第二批子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自愿参与。子课题申报本着自愿的原则,从参研单位(学校)语文学科教学及研究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确定是否参与本研究的子课题研究。

(二)结合实际。参研单位(学校)应根据自身课题研究的实际能力,以及在群文阅读理论探索和教学实践研究方面的认识水平及具体理解,恰当确定子课题研究方向。

二、申报程序

子课题申报必须通过如下程序:

(一)参研单位(学校)填写子课题申报评审书,向所在县(市、区)推广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二)县(市、区)推广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县(市、区)申报的子课题项目汇总后,报送市(州)推广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市(州)推广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将审核通过的子课题申报评审书及项目汇总清单上报省教科所总课题组。

(四)省教科所总课题组组织专家审查各市(州)上报子课题,公布获得通过的子课题项目,下发子课题批准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一)子课题研究方向可参考附件1给出的基本研究方向,也可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自行提炼。

(二)每个市(州)申报的子课题,小学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初中原则上不超过2项。每个子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及主研教师不得超过5人。

(三)申报时限:各市(州)推广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应在7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子课题申报评审书及项目汇总清单分成小学和初中两个部分,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盖章)的形式分别上报省教科所总课题组。

四、其他

(一)总课题组联系人

小学:刘晓军(电话:028-85876150E-mail:583689279@qq.com)

初中:何立新(电话:028-85876152E-mail:hlxscjks@163.com)

(二)通讯地址

成都市双流县航空港黄荆路11号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编:610225

附件:1.“四川省义务教育新课标背景下群文阅读推广与深化研究”第二批子课题参考研究方向 点击下载

2.“四川省义务教育新课标背景下群文阅读推广与深化研究”第二批子课题市(州)汇总清单

3.“四川省义务教育新课标背景下群文阅读推广与深化研究”第二批子课题申报评审书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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