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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四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2 11:51:4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科学指导和规范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质量,促进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总结和推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四川省第四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

二、选课范围

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生活·生命与安全》(上、下册)(试用)“呵护心灵”及“热爱生命”版块;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资源《心理健康教育》(试用);《教育部地震灾区初中、高中学生心理辅导课程目录》;校本自选课。

三、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市(州)教科所(院)组织,具体形式由各市(州)教科所(院)确定。决赛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采取光盘评选的形式进行,并依据我所关于学科优质课展评获奖比例相关规定,分学段评出一、二、三等奖,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颁发证书。

我们将从一等奖中选择部分典型课例参加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现场展评暨教学研讨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所有参评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我所,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5日。具体报送材料及要求如下。

(一)活动课光盘

参评光盘一式两份,以邮寄方式寄送至我所。具体录制由参评选手所在单位负责。录制要求如下:

1.录制时间为45分钟。其中,活动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5分钟。

2.光盘录制采用DVD格式,因非DVD格式造成数据无法读出的后果由参赛选手单位承担。

3.将活动课教案、课件等相关材料一并刻入光盘。同时将活动课教案、课件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我所。

4.近三年已获得省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二等奖及以上的,此次不再推荐。

(二)推荐汇总表

参评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一份,经市(州)教科所(院)盖章后,以邮寄方式寄送至我所,同时将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我所。

五、名额分配

原则上每个市(州)可推荐三节,且小学、初中、高中各一节。成都市作为我省唯一的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各学段可推荐两节。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传星联系电话:028-85876144。

电子邮箱:281889928@qq.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双流航空港黄荆路11号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编:610225。

附件:四川省第四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参评推 点击下载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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