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第九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深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和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艺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省学校艺术教育的理论研究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现将《第九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第九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方案
2.第九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申报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1月21日
附件1
第九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方案
一、论文要求
本届参评论文主要围绕“音乐、美术教育的探索与创新”这一主题,对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改革与发展进行研究和论述。
二、评选要求
1.论文分小学组、中学组进行评选,论文组别按作者所在工作单位划分。各级音乐、美术教研员等属中学组。
2.一人只能有一篇论文参加评选。合作撰写的论文,作者不得超过二人。
3.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引文须注明参考文献。
4.参评文章不得抄袭、下载他人文章,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申报办法
1.以市(州)为单位报送,原则上各市(州)音乐、美术论文分别不超过10篇,成都市不超过15篇。
2.参评论文须交纸质文档和电子稿。
3.纸质文档一式5份,一律用A4纸打印,并填写《论文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一份。论文打印稿上不得写作者单位及姓名。论文寄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地址:成都市双流县航空港开发区黄荆路11号;邮编610225;音乐论文收件人:徐伟,电话:15808288099。美术论文收件人:冯恩旭,电话:13608097836。
4.音乐论文电子稿报送邮箱:1512551233@qq.com;美术论文电子稿报送邮箱:1781371873@qq.com。
5.论文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以邮戳为准)。
6.参评论文不收取任何费用。省上评审所需费用由本所承担。
四、评选及奖励
1.奖项分一、二、三等奖。由组委会聘请专家成立论文评审组对论文进行评选,获奖结果在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结果并发给获奖论文作者获奖证书。
2.部分获奖论文择优推送参加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
附件2
第九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申报表
参加组别 | □小学组□中学组 | |||||||
论文题目 | ||||||||
第一作者 | 身份证号 | 职称、职务 | 民族 | |||||
第二作者 | 身份证号 | 职称、职务 | 民族 | |||||
所在单位 | 邮编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论文撰写时间 | ||||||||
附言 |
(本表自行复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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