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监测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教育局:
为进一步掌握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的基本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发挥评估监测在改进教育教学与管理以及服务决策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监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五、八年级学生的阅读素养状况及其影响因素。
二、监测范围和对象
19个样本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2015年阅读素养监测。监测群体为5年级在校生、5年级任课教师、小学校长、8年级在校生、8年级任课教师、初中校长。由于具体施测时间安排在9月中旬,故本次监测的实际抽样学生群体为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6年级学生、9年级学生,教师群体为2014—2015学年度5年级、8年级任课教师,校长群体为小学、初中的正校长。
三、监测时间
2015年9月15日对样本学生进行测试和问卷调查,并对样本校2014—2015学年度5年级、8年级任课教师、学校校长进行问卷调查。
四、组织领导
本次监测在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四川省基础教育监测评估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四川省基础教育监测评估中心承担,各市(州)按照通知精神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基础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各市(州)和样本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本次监测工作,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把工作做实做细,顺利完成今年的监测工作。
(二)按照《2015年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监测实施办法》的要求安排好各项工作。重点落实好监测工作人员培训,样本校监测教室安排,监测工具的接收、保管、分发、回收、回邮等过程的保密,以及测试期间被测试学校学生的安全预案等工作。
(三)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在经费、人员、交通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本县(市、区)监测工作顺利进行。省基础教育监测评估中心将为每个样本县(市、区)配套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工具保密和视导工作安排等。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玥(省基础教育监测评估中心/省教科所);联系电话:028-85876127。
附件:2015年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监测样本县(市、区)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2015年6月10日
附件:2015年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监测样本县(市、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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