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征集和评选中学化学实验教学微课开发成果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 号)精神,推动我省中学化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有机融合,促进中学化学教师加强实验教学研究与探索,开发实验教学资源,创新实验教学方式,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3-5月征集和评选中学化学实验教学微课开发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中学化学教师、中学化学教研员。
二、成果研究内容及呈现要求
(一)成果研究内容
1.以教材实验素材为基础的创新实验。
2.数字化(手持技术)、微型化、虚拟化(仿真技术)实验。
3.与中学教学相关的趣味实验。
(二)成果呈现要求
包含“实验成果说明”和“实验教学视频”两部分。以教材实验素材为基础的创新实验,需在“实验成果说明”中备注教材实验素材的原型,建议高中教材选取以《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为依据编写的普通高中教科书的相关素材展开研究。初中选取各地使用的化学教科书相关素材展开研究。
1.实验成果说明
“实验成果说明”一律用Word文档编辑,A4纸型,正文字体统一为宋体5号,标题字体为黑体3号,参考文献用楷体5号字(其他参照刊物投稿要求)。内容包含实验目的、实验用品、实验装置图及说明、实验操作及现象和创新的意义等5部分内容。
2.实验教学视频
“实验教学视频”8分钟左右,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不高于1080P,画质清晰,音像同步,普通话标准,声音清楚。视频要求既能呈现实验本身的优化改进,也能体现实验教学方式的创新,对培养学生的实验探究能力、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发展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3.已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成果需在表中注明相应信息,已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的成果不参与本次评选。
4.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成果一律不参与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各市(州)报送成果初中、高中学段各5项;成都市和后续实验教学研讨会承办市(州)每个学段各10项;四川省教育科研课题《基于发展学生“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素养的高中化学教学实践研究》(编号:SCJG20A101)组(含各子课题组)共10项(由总课题组初选后报送)。
(二)参评成果须先由市(州)教科所(院)进行初评、初审,各市(州)将评选出的所有优秀成果与《四川省2022年中学化学实验微课开发成果评选推荐表》(见附件)的Word版、盖有鲜章的PDF版一并打包统一报送省教科院参评,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报送。参评成果采用网盘分享链接形式进行报送,须提前将所有资料保存于百度网盘,并将成果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分享有效期设为永久有效)和相关信息填写在《四川省2022年中学化学实验微课开发成果评选推荐表》(见附件)中。
(三)省教科院将组织专家组对成果进行严格评审并颁发证书,后续拟视情况择日召开全省中学化学实验教学研讨会(通知另发),本次评出的部分优秀成果将在研讨会上公开展示。
四、其他
(一)本次活动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主办,四川省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协办。
(二)每项成果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作者须为四川省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会员。
(三)须保证成果的原创性、真实性,文责自负。如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作者单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红艳 (1563844259@qq.com;028-85876183)
附件:四川省2022年中学化学优秀实验微课开发成果评选推荐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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