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组织参加“翰墨薪传·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第三期培训的函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加强中小学书法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中小学书法教学质量,教育部与中国文联联合启动实施“翰墨薪传·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该项目已列为国家级培训并于2015年正式启动,并成功举办两期培训班,取得积极成效。根据培训方案整体部署,2017年将组织实施第三期国家级培训,并委托中国教育学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现就我省选送教师参加2017年第三期培训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能够承担本地书法教师培训工作的地、县两级专职书法教研员、兼职书法教研员和中小学骨干书法教师,原则上不包括已参加第一期或第二期培训的教研员及教师。参训人员须有一定的书法及教学、教研基础,愿意长期从事书法教育教学工作,经过培训能发挥骨干作用。
二、培训内容
1.全面理解《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以《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为重点,准确把握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理念、目标内容、教学要求,并在教学中认真贯彻落实。
2.学习掌握实施书法课堂教学与组织书法活动的基本方法、基本要求,能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和书法活动。
3.提高楷书、行楷等字体的书写技能及示范、指导的能力,提高书法欣赏水平和审美能力,丰富书法知识,提高书法修养。
4.加深对书法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激发对书法教育的热情,热爱书法和书法教育工作。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7月15-21日;报到时间:7月14日,报到地点:遂宁市射洪外国语学校(河东经济开发区五杨路),联系电话:0825-6665708;班主任:张丽萍(13795758798)侯锡瑜(13651273322)。
四、培训费用
国家级培训不收取参训人员任何费用,免费提供食宿及相关资料。培训期间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五、培训名额分配
成都市10—15人,其它市州各4—6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表,见附件)务必于6月22日前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选送。回执发送邮箱:852347501@qq.com,联系人:刘怀明,电话:18111541696。
六、注意事项
1.培训提供练习用纸用墨,请参训人员根据书写习惯和特长自备毛笔和字帖;
2.本次培训不安排家属及随行人员,如违反规定,会务组不予接待,并将通报所在省教育厅(局);
3.会务组不负责接站、接机,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报到。
附件:2017年翰墨薪传·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参训学员回执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7年6月21日
附件
2017年翰墨薪传·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参训学员回执表
市(州)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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