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举办第五届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中学组)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进一步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质量,促进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总结和推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经验,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5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中学组)。本次活动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心理专委会联合主办,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协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分组
第一组:初中组
1.泸州 2.资阳 3.遂宁 4.巴中 5.成都 6.雅安
7.攀枝花 8.宜宾 9.阿坝 10.眉山 11.德阳
第二组:高中组
1.甘孜 2.绵阳 3.内江 4.乐山 5.凉山 6.广安
7.自贡 8.南充 9.广元 10.成都 11.达州
二、活动对象
(一)选课范围
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生命·生态·安全》 “呵护心灵”板块;四川省普通高中试用教材《心理健康教育》(试用);校本自选课。
(二)授课对象
初中组为七、八年级学生,授课时间40分钟;高中组为高一、高二年级学生,授课时间40分钟。
三、活动形式
(一)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市(州)教科所(院)组织,具体形式由各市(州)教科所(院)确定。决赛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采取现场授课的形式进行,初中组和高中组同时进行,并依据我所关于学科优质课展评获奖比例相关规定,分学段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二)名额分配
各市(州)根据本活动分组情况,选送1名教师参加优质课展评(承办市州多选送1名)。各市(州)教科所(院)应认真对待此次优质课展评活动,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推选出本地区最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参赛。已获最近两届我省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一等奖的选手,本次不再推荐。
四、活动时间
(一)初赛时间
6月30日前为各市(州)初赛阶段,7月10日前请各市(州)教科所(院)将“第五届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评选活动(中学组)参评教师报名表”(附件1)和参评教师的教学设计(应含设计意图、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准备、授课对象、教学过程、课后反思等)各1份寄送至省教科所,同时发送电子稿,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二)决赛时间
省级决赛时间暂定为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黄荆路11号,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刘传星,邮编:610225 电话:028-85876119电子邮箱:281889928@qq.com。
附件:第五届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中学组)参评教师报名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4月29日
附件
第五届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中学组)
参评教师报名表
市(州)联系人:;联系电话:。
姓 名 | 性 别 | (贴照片处) | |||
出生年月 | 教 龄 | ||||
是专职还是兼职心理教师 | 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年限 | ||||
工作单位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移动电话 | |||||
参赛课题 | |||||
指导教师 (3人以内) | |||||
教 师 基 本 情 况 | |||||
市(州)教科所(院)意见 (盖章)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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