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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教育科研片区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0 23:11:39 浏览次数: 【字体:

川教研〔2016〕24号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川教〔2013〕42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教科研机构转型升级发展、创新科研形式,加强我省市(州)科研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实现区域科研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在我省部分市(州)启动片区科研活动,并逐步拓展、辐射到全省所有市(州)。现将有关要求和2016年四川省教育科研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方式

针对片区科研管理和课题推进工作的需要,采用经验交流、案例分享、成果展示、教学观摩、现场互动等多样化的活动方式。

二、活动安排

2016年四川省教育科研片区活动安排表

片区 活动主题 主办单位 联系人 活动时间
川南 成果推广与研究案例分享 自贡市教科所 陈 洪 4月21-23日
成果推广经验 泸州市教科所 潘盛明 11月16-18日
川北 课题申报研讨 德阳市教科所 曾生辉 4月10-12日
川西 科研管理研讨 眉山市教科所 胡开勇 11月17-19日

三、组织管理

每个市(州)自主加入一个或多个片区活动小组,片区小组(活动)应有序向片区外的市(州)、人员开放,或邀请片区外的市(州)、人员参与。

片区活动主办市(州)负责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报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审核同意后,发送参与活动市(州)或单位。

活动安排要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活动规范、节俭办会,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案。

四、其它

参加片区活动人员食宿自理,差旅费回单位报销。

四川省教科所联系人:刘怀明,联系电话:028-85876135。

附件:四川省教育科研片区活动方案(试行)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4月6日

附件

四川省教育科研片区活动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区域教育科研的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和全省科研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组织领导

片区市(州)协商组建“片区科研活动小组”,由小组负责本片区活动的计划和协调,每次活动由一个市(州)主办和具体实施。小组于每年1月底前制定年度片区活动计划,报省教科所科研管理室,由省教科所统一规划、安排。省所科研管理室适时参与和指导。

三、活动原则

自愿原则,片区活动小组,由参与市(州)自愿组建,片区活动自愿参与;就近原则,相邻或相近市(州)组建片区活动小组;开放原则,片区小组(活动)是一个开放平台,应有序向片区外的市(州)、人员开放,或邀请片区外的市(州)、人员参与;动态原则,每个市(州)自主加入一个或多个片区活动小组,自主退出片区活动小组。

四、活动主体

片区活动的参与者主要为片区内市(州)、县(区)、校科研部门的分管领导、专兼职教研员、科研骨干教师等。由主办市(州)牵头,协商确定活动主题、内容、形式,活动时间、地点,制定活动方案。

五、活动内容

片区活动内容主要包括科研管理经验交流、研究案例分享、成果展示、项目协作、科研人才培养等。

六、活动保障

片区活动所需经费和条件,由活动主办单位负责筹集和解决,参与者的食宿由派出单位解决,承办单位不得向参与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为保障片区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参与市(州)要不断反思、总结经验,修订完善《四川省教育科研片区活动方案(试行)》,适时协商制定本片区活动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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