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征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培养实践典型案例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阅读素养是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确定了阅读素养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当具备的四大能力之一,借鉴PISA及国家基础教育学业质量监测的经验做法,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监测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5〕45号文件)精神,省基础教育监测评估中心在全省18个县(市、区)组织实施了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监测,并将公开发布监测报告。为了更好地总结、展示和推广全省各地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培养方面研究与实践的典型经验,我所拟面向全省各市(州)征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培养实践专题典型案例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市、县教研部门以及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小学、初中、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
二、主题及范围
本地或本校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培养的研究与实践方面的典型案例或优秀经验。
如群文阅读方面的研究与实践、阅读资源的优化配置、区域或学校阅读氛围的营造、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阅读教学指导和教师阅读教学能力提升、培养学生阅读素养的家校合作、阅读的学校课程开发与实践、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监测评估等。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29日。
四、材料要求
(一)内容要求
根据本次征集的主题,结合本地或本校的教育教学实践确定适合的题目,做到主题突出,以实践为主,反映的典型案例真实可靠,措施具体,数据准确,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可以适当配备与主题紧密相关的活动图片。
(二)署名要求
参加征集的材料均采用单位署名(可保留具体的撰稿人),署名应无争议。
(三)格式要求
材料题目用三号黑体,一级标题用小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仿宋体。行间距为单倍行距。图片插入正文的相应位置,并以jpg格式保存为独立的文档。
参加征集的材料应同时具备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纸质稿件应加盖作者所在单位公章后报送,电子稿件以Word2003或Word2007格式保存后报送。
(四)数量要求
每个县(市、区)限报1篇,可以是反映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培养的典型实践经验,也可以是反映义务教育学校培养学生阅读素养的典型实践经验。
每个市(州)可报1篇反映市(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培养的典型实践经验。
经验材料字数不超过5000字/篇。
五、报送方式
各市(州)教科所负责组织本市(州)的材料征集、初选、汇总,并于2016年4月29日前统一报送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报送材料包括市(州)汇总表、各典型材料的纸质稿(各1份)和电子稿。
纸质稿件报送地点: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成都市双流航空港黄荆路11号 610225)尧逢品收。电子稿件报送邮箱:scsjczx@163.com。
联系人:尧逢品,联系电话:028-85774605。
六、其他
1.征集的材料严禁抄袭,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向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并取消其后续遴选资格。
2.材料征集结束后,省教科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的全部材料进行遴选,择优编入《四川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年度报告(2015)》或《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培养实践典型经验》。
3.本次材料征集不向作者和作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入选的经验成果,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向经验完成单位赠送样书2册,不再支付稿酬。
附件: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培养实践专题典型案例材料市(州)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4月5日
附件
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阅读素养培养实践专题典型案例材料
市(州)汇总表
市(州)(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材料名称 | 完成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