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幼儿园班级环境创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促进幼儿园区角活动的有效开展,提高广大幼儿园教师环境创设能力,使环境更好地发挥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开展幼儿园班级环境创设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以一个班级两名老师为参赛单位。
二、评选要求
参评活动以微视频和文本材料形式上交。
(一)微视频材料要求
1.摄制不超过10分钟的连续不间断班级环境微视频。
2.班级环境包括墙面、地面、空中、走道、盥洗室等空间环境。
3. 视频内容:
(1)环境创设美观大方,布局合理,符合班级幼儿年龄特点;
(2)能围绕课程内容和游戏需求创设,体现主题活动开展的轨迹,记录和呈现幼儿学习过程和结果;
(3)环境创设过程充分体现幼儿的主动性和参与性;
(4)活动区角设置应不少于5个,其中角色游戏区角不少于3个,区角数量能满足每个幼儿自主活动的需要;
(5)材料的投放体现目的性、适宜性、层次性、丰富性、安全性,有成品、半成品和本土自然资源。
(二)文本材料要求
提交配合微视频内容的班级环境创设方案(图文结合),字数不超过5000字,内容包括年龄段、目标定位、区域布局、创设过程、材料投放、幼儿活动、观察指导、评价反思等。
三、评选与奖励
(一)按省教科所统一要求,评奖比例为:一等奖控制在总数的15%以内;二等奖控制在总数的30%以内;三等奖控制在总数的55%以内。
(二)省教科所将组织专家团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获奖微视频作品将在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展示。
(三)班级环境创设的内容必须真实,不得从网上下载视频或图片,一旦核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各市(州)教研部门组织初评后集中推荐参评微视频3—5个。
(二)班级环境创设微视频材料和文本材料发送至邮箱413840805@qq.com,推荐表寄至:四川省双流县航空港黄荆路11号(邮编:610225),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宋雪茫老师收,电话:028-85876161,13980831100。
(三)微视频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7月10日(以邮戳为准)。
附件:四川省幼儿园班级环境创设评选活动推荐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4月1日
附件
四川省幼儿园班级环境创设评选活动
推 荐 表
参赛教师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
班级环境创设内容简介 | 参赛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州)复核、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