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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举办四川省中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竞赛及研讨活动的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29 10:33: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职教研究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中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总结和推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经验,经研究,决定举办四川中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竞赛及研讨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竞赛及研讨活动以中职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为主题,坚持立德树人,培养中职生积极乐观心理品质,促进中职生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形式

此次竞赛及研讨活动由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竞赛和研讨活动构成。竞赛以现场赛课形式进行,分预赛和决赛。具体竞赛办法及要求见附件1。

三、参加人员

1.竞赛:初赛:全省中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决赛:根据全省中职学校地区分布,划定各市州推选参加决赛选手数,具体名额见附件2。

2.研讨活动:参加全省决赛的中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四川省第七届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四、活动时间

1.预赛: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市(州)教科所(院),职教研究中心进行活动课预赛和初选工作。初选完成后,将 “参赛登记表”(见附件3)电子稿于5月6日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2.决赛及研讨活动:现场课竞赛决赛及研讨活动拟于5月中下旬举行,另行发文通知。

五、其他

联系人:四川省教科所职教室胡进雨(028-85876164)

联系邮箱:410295231@qq.com

附件:1.竞赛办法及要求

2. 各市(州)参加全省决赛名额分配表

3. 四川省中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竞赛参赛登记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3月21日

附件1

竞赛办法及要求

一、竞赛办法

(一)预赛

预赛由各市(州)教科所(院),职教研究中心自行举办。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中职学校通过说课或上课等方式选出本校参赛课例,推选到各市(州)教科所(院),职教研究中心。各市(州)教科所(院),职教研究中心再按分配名额数进行初选,推选出代表本市(州)的决赛参赛课例。

(二)决赛

决赛采用借班上课,现场展示的方式,由省教科所组织专家对参赛课例进行现场评定,分别按照参赛课例的30%以内、40%以内和30%以内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二、竞赛要求

(一)课例内容要求

1.参加预赛及决赛的课例,要以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为主题,在内容上体现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要求,根据中职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先进心理教育理论和方法,解决中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2.参赛课例应是中职学校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中的成功课例,注重学科教学特点,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3.课堂教学时间为40分钟。

(二)报送材料要求

参加决赛的教师需准备如下纸质材料:

1.加盖公章的纸质“四川省中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竞赛参赛登记表”一份

2.参赛课例的教学设计(教案)纸质稿一式三份

附件2

各市(州)参加全省决赛名额分配表

市(州) 参赛名额(个)
成都 2
自贡 1
攀枝花 1
泸州 1
德阳 1
绵阳 1
广元 1
遂宁 1
内江 1
乐山 1
南充 1
宜宾 1
眉山 1
广安 1
达州 1
雅安 1
巴中 1
资阳 1
凉山 1
甘孜 1
阿坝 1
合计 22

附件3

四川省中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竞赛参赛登记表

市(州) 联系人:;联系电话: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移动电话   E-mail(QQ)  
参赛课题  
指导教师 (1人)  
市(州)教科所(院)、职教中心推荐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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