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初中生物教学中生态文明教育的体系建构及实施策略”成果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川教〔2013〕42号)精神,按照《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管理办法》(川教研〔2014〕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1月起开展优秀教学成果“初中生物教学中生态文明教育的体系建构及实施策略”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方式
根据“初中生物教学中生态文明教育的体系建构及实施策略”(附件1)成果的特点和研究范围,按照“四川省初中生物学科生态文明教育指导手册”(附件2),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全省生物课堂教学和生物主题活动中进行融入式推广。
二、成果名称及推广时间
(一)成果名称:初中生物教学中生态文明教育的体系建构及实施策略
该成果为教育部颁发的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四川省人民政府通报表扬的2013年度普教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二)推广时间
第一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9月,推广、反思;
第二阶段:2016年9月——2017年11月,提炼、总结。
三、组织管理
推广工作由四川省教科所主办,科研管理室具体负责。请各市(州)教科所(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县区学校作为本次推广试点学校,其中应包括城区学校、镇区学校和农村学校,涉及生物学科的普通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每一阶段推广活动结束后两个月内,请各试点学校填写“成果推广阶段记录表”(附件3),各市(州)教科所(院)汇总后报送至四川省教科所科研管理室。
四、其他
联系人:王跚(028-85876121)、王愉鑫(028-85876138)
邮箱:2452526@qq.com、853038407@qq.com
2.四川省初中生物学科生态文明教育指导手册
3.成果推广阶段记录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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