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关于第十三届四川美境行动实施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四川美境行动的函》相关要求,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组织专家,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查重、评审,最终评选出美境行动优秀实施方案一等奖20项、二等奖50项、三等奖100项。同时,依据实施方案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辅导教师、优秀组织和优秀学校。现将优秀实施方案、优秀辅导教师、优秀组织和优秀学校获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或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进行反映,反映人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吴昭华、钟晴
联系电话:028-61359790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杨瑶
联系电话: 028-86111033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黄荆路11号
附件: 1.第十三届四川“美境行动”优秀实施方案拟获奖名单
2.第十三届四川“美境行动”优秀辅导教师拟获奖名单
3.第十三届四川“美境行动”优秀组织拟获奖名单
4.第十三届四川“美境行动”优秀学校拟获奖名单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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