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支持民族自治地区全面实施15年免费教育
为支持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根据省委扶贫攻坚决定和教育扶贫专项计划,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省财政全面支持民族自治地区51县实施15年免费教育。具体举措包括:一是继续支持民族自治地区实施9年免费义务教育和中职3年全面免学费;二是支持民族自治地区免除公办幼儿园3年保教费;三是支持民族自治地区免除公办普通高中3年学费并为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民族自治地区15年免费教育呈现以下三个亮点:一是对民办学生一视同仁,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和民办普通高中,均按公办幼儿园和公办普通高中的财政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二是省级补助水平高,3项新政所需资金均由省与州县财政分担,且省级财政综合补助比例接近60%。三是体现有序对接,省级支持政策,是在总结甘孜、阿坝州自行组织实施15年免费教育政策基础上形成,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
目前,省财政已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71亿元,预计全年将惠及民族自治地区约29万名幼儿、10万名普通高中学生。随着政策的全面推开,民族自治地区的入园率和入学率将显著提高,当地教育水平将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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